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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费用谁承担(讲解属于施工单位还是甲方)

关于桩基费用,我汇总了行业中最常遇到的5类大问题,若你们在后续工作中出现此情况,希望能帮到你们。

桩基检测费用谁承担(讲解属于施工单位还是甲方)(图1)

问:类似桩基检测的费用,是由建设方承担还是施工方,有没有什么依据?地方规定不同,有的是大小应变都是甲方委托第三方来做,有的是小应变是施工方承担,大应变是甲方的,这费用到底该怎么确定?

解答:定额的企业管理费包括工程检测费用,若甲方另要求成品构件检测,另计算检测费用。施工过程中,制作安装到工程部位的构件都要做检测,质量必须合格,这是施工单位应付的检测费用。

如若甲另行分包,该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论是预制桩还是灌注桩,甲方另行分包检测费用包含在分包价格内。因为甲方是将建设的一项构件交付给分包单位完成,该质量必须合格且需进行检测。

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者,可依据法律法规认定该事件。参照《建标【2013】44号文》附件一的4.8条,“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发布,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的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以及附件一1.1条的相关内容:“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

桩基检测费用谁承担(讲解属于施工单位还是甲方)(图2)

问:桩基甲方专业分包,我们是总承包。项目是预制混凝土管桩,分包队打桩预留很长,地基础内全部截桩,这样有办法找甲方签证吗?还有桩头向外运输费用也很多,怎么向甲方要?

解答: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规定。约定好的桩头全部包括外运就不能再计算运输费用及垃圾清运费。若合同描述未约定超出桩头标准后的费用,可编写签证解决。

合同是按照图示尺寸计算出工程量并且约定价格的,分包队未压入土层的桩头属于超出图纸范围,按照规范要求,打预制桩是要打入设计标高处,有部位未到设计标高需要截桩处理,现场每根桩都需要截掉,甚至还要截二次,这样超出合同范围,因为桩头截桩是按根为计量单位,所以要增补费用。

由于桩头预留超高,机械挖土时作业臂受到限制,要先把工程桩截掉,然后再挖至槽底,最后截止设计标高,这样导致增加截桩人工以及多掏挖桩间土方,浪费大量人工,实际情况已经发生,要做现场签证索要费用。

分包队为了节省送桩工序,截桩以后剩余废桩头要外运,垃圾外运还要另行计算费用,包括塔吊从基槽内吊运到槽外边增加的费用,少量截桩总承包可以接受,或许地基内还有障碍物,但全部超出标准必须签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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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费用谁承担(讲解属于施工单位还是甲方)(图4)

问:项目上为深基坑围护,图纸经备案后施工,但遇到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增加工程量,这笔费用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要吗?为什么?增加费用不会超过总投标价格,这事情该如何处理?

解答:施工方案变更需要甲方同意后才可变化,先申请甲方变化内容,然后征求甲方管理人员同意,签字确认后再施工,然后进行增加补充申报变更费用。

施工方案非实体工程,有可能是施工单位设计,也有可能是甲方设计出来的措施,但必须双方同意施工方法并确定费用后再施工。施工单位自行变更,最终质量问题、进度问题都由本单位承担,并且增加费用不予增加。

变更增减费用和投标总价格无关,只需认定合同清单单价中有无此项内容,有此项内容可增加工程量进行结算,无此项内容还需要认价或重新协商价格。

桩基检测费用谁承担(讲解属于施工单位还是甲方)(图5)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混凝土路面,是甲方分包的基坑施工队伍,基坑支护需要破碎外运,施工单位签证要求费用,甲方反驳说你们勘探完现场,投标时应该考虑到了,施工单位应该如何操作能拿到费用?

解答:基坑支护施工是应该有甲方设计的支护方案图纸,若是打钢板桩就在施工方案中体现。甲方设计的支护方案图纸有尺寸和工作面尺寸,超出的工作面外基坑施工队伍破坏或为了方便施工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费用。

在支护方案图纸合理范围内,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破碎外运以及新建临时道路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桩基检测费用谁承担(讲解属于施工单位还是甲方)(图6)

问:一个政府投资的改造工程,清理垃圾时(混凝土桩头混杂其中,节省运输就直接埋入地下)将垃圾就地掩埋直接写在书面签证上合适吗?签证会通过吗?影响后期结算审计、环境评估吗?生态改造的面积非常大,大部分土地是岛屿,足以作为掩埋垃圾的场地(据现场管理人员说甲方和监理知道我们这么做,但不知落实到书面上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这些垃圾就是拆原来的路面、河岸的支护桩,现场管理人员把大概的工程量记下来了,用什么机械,多少个人工没有记)。

解答:写成清理垃圾、还填土、清淤这类情况比较合适,反正都是签工日和签证机械台班,工作内容由项目部自行调整。

这些内容是违规作业,签证文件是合情合理才可以,如果这些工作是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损失也由施工单位承担。

工作要分成量、价、项、事四步考虑。首先得明确事实存在,要做好清、运、挖、填的部位,签证文件要明确下来;再次就是清、运、挖、填的内容事项,还得需要在签证文件或草图上能够计算出工程量;最后考虑怎么能认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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